13岁女生怀孕产女案真凶被抓除了法律
2023/7/12 来源:不详北京皮肤病好的医院 http://pf.39.net/bdfyy/tslf/180306/6084106.html
湖南新化,致使13岁女生怀孕产女的“真凶”抓到了!8月15日,媒体报道了湖南新化县,一名13医院产女的视频,警方也及时接到了报警。
据悉,小花13岁在上四年级,母亲是精神有问题,父亲常年在外务工。医院检查发现怀孕已经快临产。警方随即针对此事展开调查,一开始传言系小花所在学校的一名保安所为。后经DNA比对,排除了保安的嫌疑。
今日,警方再发通报,作案嫌疑人原来是小花同村一邹姓村民。经过DNA比对确认,小花所产女婴与邹某具有生物学遗传关系。邹某也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这起案件再次折射出农村留守儿童所面临的安全保护的缺失,特别是经济条件差、没有成年人充分监护的留守儿童,安全状况尤为堪忧。
1、作案人邹某涉嫌强奸罪。
整个案件目前非常直观可知的是;邹某与小花发生关系,并且导致了小花怀孕产子。不管小花在当时是否是自愿的状态下,与邹某发生关系,邹某都涉嫌强奸犯罪。
因为本案被害人小花的年龄的“特殊性”,她只有13岁,属于不满14周岁的幼女。而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规定,明知其不满十四周岁,而与之发生关系的,按强奸罪定罪处罚。
在被害人“自愿”的情形下,直接认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,有个条件限制,即行为人要“明知”对方未满14周岁。邹某与小花同村邻居,很显然他对小花的年龄具有“明知”的故意。
既然是明知,仍然与小花发生关系,不管小花自愿与否,都已经构成“强奸罪。只是在量刑时会作为一个情节考量。
2、对邹某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。
《刑法》对于强奸罪的判罚标准是: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从重处罚;奸淫幼女情节恶劣或致使被害人重伤等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有人提出:邹某的强奸行为,导致了小雪在小小年纪就怀孕并产子,能不能认定为”致使被害人重伤”?实际上并不能,这里所说的“致人重伤”指的是强奸行为或者过程中的手段致使被害人遭受人身严重伤害,怀孕及产子本身并不能看作是“致人重伤”。
但是邹某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怀孕生子的情节可以视作“情节恶劣”,另外如果邹某在较长的时间里多次对其实施侵害,也一样认定为“情节恶劣”。那么对邹某就应该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死刑范围内量刑。根据司法实际,邹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能性较大。
3、邹某需要承担小花所生女婴的抚养义务。
虽然小花所生女婴是“不应该到来”的,但是既然出生,女婴就成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,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力。
这个女婴不能按照法律意义上的婚生女或者非婚生女来定义,但她事实上她类似”非婚生女“。那么作为具有血亲关系的父亲的邹某,当然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。
特别是在本案,小花虽然身为母亲,但是她本身尚且是一个未成年人,又何来抚养女婴的能力?在这种情况下,作为“罪魁祸首”的邹某,应承担主要的抚养义务。
4、小花家属可以向邹某主张相应的民事赔偿。
因为邹某的犯罪行为,导致了后续的怀孕产子。对于小花的医药费等费用,可以主张民事赔偿。
小花及家属并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,因为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:受犯罪侵害,附带提起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配茶馆精神损失的,法院不受理。
但可想而知这件事情对小花的内心创伤有多大,如果导致了她心理问题、精神问题,家属可以主张精神治疗的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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